刘江永《钓鱼岛列岛归属考:事实与法理》出版 揭露日本百年谎言

来源:环球战略智库  

清华大学刘江永教授历时五年推出力作《钓鱼岛列岛归属考:事实与法理》,对明朝迄今640多年古今中外的相关文献、史料证据进行了详细考证分析,从事实和法理两方面理清了钓鱼岛列岛属于中国的证据链。还从国际法与史实角度,针对近年来日本官方及部分学者在钓鱼岛问题上的错误认识与观点,进行了批驳与澄清。



新书简介

11月20日,清华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教授、环球战略智库高级研究员刘江永学术专著《钓鱼岛列岛归属考:事实与法理》新书发布及研讨会,在清华大学图书馆举行。

全书共八章、60余万字,附有约220幅原始文献和地图影印件。其中包括1874年日本第一次入侵台湾之后,日本海军省水路寮和外务省认定钓鱼岛列岛为中国台湾东北附属岛屿的地图及文献证据,这在法理上对钓鱼岛主权归属的认定具有决定性意义。

该书依据事实,彻底否定了所谓日本根据1896年敕令第13号将钓鱼岛划入冲绳县的虚构;揭露了所谓古贺辰四郎1884年发现钓鱼岛纯属以讹传讹的谎言;披露了日本利用1894年甲午战争获胜之机窃占钓鱼岛、黄尾屿的历史经纬及内幕。

作者通过对《开罗宣言》英文文本和日文文本的解读,从法理角度论证了无论是在《马关条约》之后还是之前,日本从中国窃占的一切领土都必须归还中国。该书还分析了美国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扮演的角色、产生的原因和影响。

《钓鱼岛列岛归属考:事实与法理》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优秀成果,于2016年10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英文版亦在编撰之中。

国家海洋局、中国社会科学院、军事科学院、中日关系史学会、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近百名专家和师生参加了此次新书发布研讨会。

批驳与澄清日本政府炮制的各种谎言

刘江永介绍说,日本政府自知找不到1895年这一“关键日期”之前日本或琉球国拥有钓鱼岛的任何法理与事实根据,长期以来通过国际法学者对已被歪曲的事实和文献进行片面解释。近年来,日本政府又格外注重利用日本学者、记者、右翼团体等,千方百计搜寻中国大陆和台湾的所有相关地图和文献,以证明所谓中国曾承认钓鱼岛属于日本。特别是日本政府自2012年9月宣布“购岛”以来,通过日本外务省网站、日本驻华大使馆网站等上传有关《尖阁诸岛(钓鱼岛列岛)问答》,以11种语言文字发布,误导国际视听。为此,《钓鱼岛列岛归属考:事实与法理》专门辟出第七章《解读并驳斥日本官方关于钓鱼岛的错误主张》,分五个部分共29个问题,逐条批驳与澄清日本政府百余年来炮制的各种谎言。

谎言之一:“尖阁诸岛”(钓鱼岛列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而非根据《马关条约》割让台湾的一部分,“日中之间不存在领土问题”。

批驳与澄清:连冲绳县都不是日本固有领土,在1879年之前,日本的冲绳县曾是拥有约500年历史的琉球国。钓鱼岛、黄尾屿属于中国,而非古代琉球国(冲绳前身)的岛屿。钓鱼岛是在1895年甲午战争中被日本明治政府秘密窃占并划归冲绳县的,其后又在《马关条约》签署后连同台湾一并被日本殖民统治50年。根据《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即便是《马关条约》之前日本窃占的中国领土也必须归还中国。

谎言之二:大约于1884年,在“尖阁诸岛”(钓鱼岛列岛)从事渔业等的冲绳县民间人士提交了国有地借用申请……该民间人士依据政府批准向“尖阁诸岛”(钓鱼岛列岛)运送移民,并开展采收羽毛,加工鲣鱼干等经营活动。……这些事实表明,该诸岛是在日本的有效控制之下。

批驳与澄清:日本长期流传的所谓古贺辰四郎1884年在钓鱼岛从事渔业活动并于1885年提交了所谓“国有地借用申请”,这纯属凭空捏造的谎言,没有任何事实依据。1885年9月至1895年1月日本政府所有记载钓鱼岛的密文均称其为“无人岛”。直到1895年6月10日,清政府根据《马关条约》被迫割让台湾之后,古贺才向日本内务大臣提交租借开发钓鱼岛的申请,而这纯属占领台湾后的殖民开拓行为。根据确切史料,古贺辰四郎还有个合伙人井泽弥喜太,他曾于1891年在钓鱼岛偷猎信天翁,1893年海上遇险飘至中国浙江和福州沿海获救。井泽弥喜太的长女井泽真伎1901年出生在黄尾屿。1972年1月8日,她留下宝贵的历史证言指出:“当时的日本政府也知道中国早已经对该岛屿命过名,後来通过日清战争(甲午战争)将其与台湾一同抢夺过来,并於明治二十九年(1896年)正式编入日本版图。日中两国之间应该建立良好的关系,此时日本提出要将其占为己有的无理主张是错误的。日本战败时曾承诺将台湾以及当时一并抢夺的岛屿归还中国,尖阁列岛(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理所当然地应该归还给它的故乡中国。” 这才是历史的真相。

谎言之三: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1951年缔结的《旧金山和约》从法律角度上确认了日本领土,“尖阁诸岛”(钓鱼岛列岛)不被包含在其第二条规定的中国所放弃的领土之内,而基于其第三条规定,作为南西诸岛一部分被置于美国施政之下。后来又根据1971年的《日美归还冲绳协定》,此岛被包含在把施政权归还给日本的地区之内。

批驳与澄清:1951年《旧金山和约》排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与,从未得到新中国政府的承认。中国的领土主权当然不能由美日两国的任何条约和协定来决定。事实上,从1895年日本内阁秘密决议至1951年日美《旧金山和约》,日本官方文件或国际条约并未记载所谓“尖阁诸岛”(钓鱼岛列岛)属于日本。

谎言之四:最近中方以中国国内的诸多历史文献和地图为依据,主张中国在历史上拥有“尖阁诸岛”(钓鱼岛列岛),即非无主之地。但如果察看那些作为证据的原文即可行知,作为领有权的证据来讲非常不充分。

批驳与澄清:在日方眼中,如果中国古代文献的记载均不能充分证明,那么只好请日文再仔细查阅一下本国海军省创建之初至1894年甲午战争期间的相关地图和文献是如何记载的。日本海军省水路寮1875年根据英国海军相关地图与文献,以及中国的《大清一统舆图》而绘制的《清国沿海诸省》图,便把钓鱼屿、黄尾屿、赤尾屿作为台湾东北诸岛绘入中国版图之内,并获得外务省认可。日本海军省出版的各种水路志也在台湾东北岛屿中记载了钓鱼岛列岛。

为达到侵占钓鱼岛的目的,日本政府和一些学者还望文生义,寻章摘句,企图证明中国曾经“承认钓鱼岛属于日本”。

一、日本外务省称,“1920年5月,当时的中华民国驻长崎领事就福建省渔民在尖阁诸岛遇险一事发出的感谢信中,就有‘日本帝国冲绳县八重山郡尖阁列岛’的记述”。日方认为,这是中国承认钓鱼岛属于日本的“铁证”。

批驳与澄清:以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时期史料为证的做法,显然犯了时空倒错的错误。且不论这份史料的真伪如何,人们只要对历史事实稍加分析便会得出一个结论:这份所谓“感谢状”根本不足为据。这是因为,早在1895年日本便通过不平等的《马关条约》霸占了中国的台湾省,并在此前先行窃取了钓鱼岛,而钓鱼岛又是台湾的附属岛屿,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所以,在这期间所谓“感谢状”中的表述,根本不能用来证明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时期的这类所谓“证据”其实都不足为据。

二、日本外务省以1953年1月8日《人民日报》出现“琉球群岛由含尖阁列岛在内的七组岛屿组成的记载”,解释为所谓“中国政府曾承认钓鱼岛是‘类阁诸岛’”。

批驳与澄清:经查证,该文是一篇编译自日文、英文材料的无署名“资料”,题为《琉球群岛人民反对美国占领的斗争》。从新闻学常识的角度看,不能说上登载的所有文章都代表政府的立场。这是因为,通常一家报纸可分为以下几类不同层次的内容。第一,报纸所发表的政府文件、声明、领导人讲话等,代表该国政府的立场;第二,该报社论则代表该报的观点以及该报所属政党、政治团体的观点;第三,署名文章主要代表作者的观点;第四,报纸记者的报道,代表该报记者编辑的专业水准;第五,报纸为配合版面的中心内容而编发的背景资料,只能代表该报资料室人员和编辑的专业水平,但不能代表政府或该报的观点。因为,这篇编译有误的报纸“资料”不能代表中国政府的立场,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

三、日本官方的所谓证据之一是,1958年中国发行的《世界地图集》(1960年进行第二次印刷)中“将尖阁诸岛作为冲绳县的一部分”,直到1972年中方才修改了地图。

批驳与澄清:这种以偏概全的做法根本不能成立。新中国成立后,在20世纪50年代曾经出版过多种版本的世界地图集。例如,1953年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的《新世界分国图》中,日本版图不包括琉球群岛,更不用说钓鱼岛。这反映了当时国际社会对战后日本版图的一种认知。日方提及的中国大陆1958年发行的《世界地图集》在日本版图内出现“尖阁诸岛”,但忽视了该版地图集的扉页上已注明:“中国部分国界根据抗日战争前申报地图绘制”或“中国部分国界根据解放前申报地图绘制”。《申报》是上海的一家历史悠久的报纸,曾在1885年9月披露日本有人企图占领台湾东北部岛屿,即钓鱼岛的动向。但是,1941年日军侵占上海后接管了《申报》。因此,当年《申报》出版的日本地图也会援引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时期的岛名和管辖范围划分。1958年出版的该地图集虽然把台湾本岛排除在日本版图之外,但所绘制的日本版图则难免受到抗战胜利前《申报》地图的影响。对此,当时中国的地图绘制者特意在扉页上加以了说明,恰恰反映出了一种有所保留的态度。因此,这些地图显然不能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立场。

四、日本外务省网站公布的196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测绘总局出版的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省地图》,并谎称该地图集中写有“尖阁群岛”,可以证明中国并不认为这些岛屿属于中国。

批驳与澄清:事实是,这幅40多年前处于“秘密”状态的地图,是1965年中国科学院地图研究所编稿、196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测绘总局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省地图》集。在该地图集第十八页的“福建省、台湾省”地图上,为把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最东端的赤尾屿划入中国台湾省内,特意采取了“破图框”的方式,十分清楚地把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标注在中国台湾省版图内。日方企图以该图使用了“尖阁群岛”“鱼钓岛”的岛名为依据,证明这些岛屿属于日本。但这些受到日本殖民统治台湾50年地名影响的部分痕迹,不足以改变中国政府将这些岛屿视为中国领土的原则立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曾就这幅地图明确指出,为确保福建省、台湾省所辖地区的完整性,该图特意将福建省北部、台湾省南部和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等三处区域超出正常图幅,用“破图框”的形式画入,这十分有力地证明了钓鱼岛是中国的一部分。

五、日本外务省网站展示出中国外交部1950年收到的相关材料中使用了“尖阁诸岛”,企图以此证明钓鱼岛属于日本。

批驳与澄清:1950年5月15日,中国外交部收到的这份《对日和约中关于领土部分与主张提纲草案》没有署名。其内容之一是,要求战后对日和约起草时必须研究把包括赤尾屿在内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归还中国。由于从1895年以后50年,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被日本统治者称为“尖阁诸岛”或“尖阁列岛”,因此该草案提及的是被日本窃占后统治下的岛名,而非法律意义上的正式名称。类似情况在《开罗宣言》起草时也曾出现,例如所谓“满洲”,但这根本不可能被用来证明中国承认“满洲国”。

关于战后日本领土划分,该草案中提及的第一方案是:根据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时为换取中方应允而同意把八重山和宫古群岛划归中国,提出研究把这些岛屿划入台湾;第二方案是:根据清朝册封使张学礼等记载,把琉球范围界定为三十六岛(不含钓鱼岛),“尖阁诸岛”(按当时日本概况中的岛名记载,指钓鱼岛、黄尾屿、南小岛、北小岛)、赤尾屿离台湾甚近,须研究划入台湾。这些主张与战后初期国民政府的相关立场基本一致。